长宇荣誉:
2016年4月,本所党支部被中共山西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标准化党支部”。
2017年6月,本所党支部被中共晋城市市直工委评为“先进党组织”。
2017年7月,本所党支部被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总支部委员会评为“先进党支部”。
2018年3月,本所被晋城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单位”。
2019年7月,本所党支部被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总支部委员会评委“先进党支部”。
2020年7月,本所被晋城市律师协会评为2016-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
2020年7月,本所被晋城市律师协会评为“******律师事务所”。
2021年6月,本所被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破产管理人”。
2021年7月,本所党支部被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委“先进党支部”。
2022年7月,本所党支部被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委“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3年4月,本所被晋城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
2024年6月,本所党支部被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委“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4年3月,焦建军律师被中共山西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员”。
2015年11月,焦建军律师被山西省律师协会评为“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2016年4月,李才本律师被中共山西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党务工作者”。
2016年6月,吴珍珍律师在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总支部委员会举办的“做合格党员”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2017年6月,吴珍珍律师在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总支部委员会举办的“诗歌朗诵”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2017年9月,吴珍珍律师在中共晋城市直工委举办的“我们的价值观”辩论赛中荣获******辩手。
2018年7月,焦建军律师被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总支部委员会评为“******党务工作者”。
2019年6月,李才本律师被中共晋城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评为“******党务工作者”。
2019年1月,李娜律师被泽州县人民法院评为“******家事调查员”。
2019年1月,焦建军律师在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我是代表我带头,履职能力大提升”主体活动中被评为“******人大代表”。
2019年7月,李娜律师被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总支部委员会评为“******党员”。
2020年7月,吴珍珍律师被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党员”。
2021年7月,李娜律师被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员”。
2022年7月,李娜律师被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党务工作者”。
2024年4月,闫蕾蕾律师被晋城市律师行业工会联合会评为“先进工作者”。
2024年6月,吴珍珍律师被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共产党员”。
大事纪:
1997年,山西长宇律师事务所成立。
2007年6月,长宇所被评为晋城市仅有的三家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2010年,李才本律师被晋城市人民政府聘为晋城市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
2015年1月,焦建军律师被晋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聘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2015年1月,焦建军律师被晋城市人民政府聘为晋城市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
2015年8月,李才本律师组建了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总支部委员会,并被选为党总支副书记。
2016年1月,焦建军律师被晋城市第三届律师代表大会选为晋城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2016年6月,吴珍珍律师在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总支部委员会举办的“做合格党员”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2016年8月,焦建军律师当选为晋城市城区第九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
2016年6月,吴珍珍律师在中共晋城市律师行业总支部委员会举办的“做合格党员”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2018年8月,长宇所再次被评为晋城市八家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2020年1月,长宇所成为晋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届理事单位。
2020年5月,长宇所搬进了拥有自主产权的君悦新城13层。
2020年7月,焦建军律师在晋城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中连任晋城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2020年6月,焦建军律师再次被晋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聘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2020年8月,焦建军律师和李娜律师被晋城市人民政府聘为晋城市人民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
2022年8月,焦建军律师和李娜律师再次被晋城市人民政府聘为晋城市人民政府第五届法律顾问。
2022年10月,长宇所再次被评为晋城市十八家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2023年7月,长宇所成为晋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单位。





